⒈ 猶職分。
⒉ 猶功業(yè)。
引《商君書·錯(cuò)法》:“舉事而材自練者,功分明。功分明則民盡力,民盡力則材自練?!?br />蔣禮鴻 錐指:“功分,猶職分。”《莊子·秋水》:“知東西之相反而不可以相無(wú),則功分定矣?!?/span>
引三國(guó) 魏 曹操 《與荀彧書追傷郭嘉》:“此為不但見(jiàn)計(jì)之忠厚,必欲立功分,棄命定,事人心乃爾,何得使人忘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