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謂酌量擇取。財(cái),通“裁”。
引《史記·魏其武安侯列傳》:“所賜金,陳之廊廡下,軍吏過(guò),輒令財(cái)取為用?!?br />裴駰 集解引 蘇林 曰:“令自裁度取為用也?!?/span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