⒈ 演奏音樂的人員。
引《隋書·音樂志下》:“有司未及陳奏,帝又以禮樂之事,總付祕(mì)書監(jiān) 柳顧言 ……秘書郎 袁慶隆 等,增多 開皇 樂器,大益樂員,郊廟樂懸,并令新製?!?/span>